促进肉羊标准化规模经营的政策建议 输出PDF 打印
编辑: 符琳琳    2015-06-27

本文通过分析肉羊标准化规模经营,从科学构建肉羊产业组织形式、加强肉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肉羊饲养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疫病防控和规范整顿肉羊屠宰加工业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几条可行建议,以期为肉羊标准化规模经营提供参考。

一、科学构建肉羊产业组织形式,稳步推进肉羊标准化规模经营

1.将肉羊标准化规模经营植入产业化经营大链条中。肉羊标准化规模经营是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会进一步推进肉羊的产业化经营。但肉羊标准化规模经营只有放到产业化的大背景下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肉羊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养羊户经营为基础,以“龙头”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行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将肉羊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引导分散养羊户的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的大生产。在肉羊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标准化规模经营应该起到引领作用。

2.肉羊养殖要坚持以农户养羊为基础。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历史证明,家庭经营是农业最基本的经营组织形式,这是由农业产业的特点决定的,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也充分验证了这一点。因此,各级政府对肉羊产业的扶持政策应认真考虑养羊户的需求。如对养羊户的贴息贷款、良种补贴、机械补贴、圈舍改造补贴、技术培训与指导、市场信息提供等政策措施。支持养羊户对提升我国肉羊产业市场竞争力具有根本性意义,这不仅会全面提高羊肉质量和养羊户的经济效益,而且会提高某些不可贸易的农副产品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利用率,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意义。

3.正确引导肉羊相关公司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践证明,肉羊相关公司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可以对整个肉羊产业整体实力的提升起到引领作用。目前肉羊相关领域的公司主要集中在品种繁育、饲料加工、肉羊屠宰加工,在这些领域,一般农户缺乏资金、技术,公司可以大有作为。政府对这些公司的支持有助于带动整个肉羊产业的发展,目前政府对其支持不足与过度并存。所谓支持不足主要表现为公司对如何能带动养羊户的发展考虑不足,政府热衷于财政补贴,而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行为、经营机制缺乏指导,造成政府不断有资金注入,但公司却仍然效益不佳;所谓支持过度主要表现政府热衷于“扶大、扶优、扶强”,总是“锦上添花”,而不“雪中送炭”。造成一些公司热衷于拿政府各种项目,而忽略本身的经营。某些羊场和屠宰厂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搞得非常大,经营成本高于养羊户,加工能力利用不到30%,实际上出现了规模不经济。因此,政府对公司的支持要坚持公平性原则、有助于带动养羊户发展的原则,不要“以钱为纲”。

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实践还证明,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企业。在我国肉羊产业中,合作社的发展严重不足,其原因除了肉羊产业本身发展水平较低外,还与政府的法制和政策有关。从统计数据上来看,肉羊产业中已经有了一定的数量的合作社。但通过大范围的调查发现,真正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发挥合作社功能的却较少,由公司所领办的合作社实际上由公司控制并为公司服务,某些地方合作社的建立就是为了得到政府的奖金。各级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应该遵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已建立的合作社能够按照合作社的机制运行,发挥合作社的功能,注重对合作社经营者的培训,注意政策的公平性,避免给钱了事。

4.加强屠宰加工、质量安全管理和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屠宰加工是提高羊肉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但由于政府监管不力,造成很多现代化屠宰竞争不过私屠滥宰,羊肉及其产品不能够做到优质优价。因此,政府应依法取缔私屠滥宰,严格执行肉羊屠宰加工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各级检疫检验制度,建立有序竞争的规范市场体系。

二、加强肉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为肉羊标准化规模经营奠定基础

1.科学指导和管理引种。由于我国缺乏优良肉羊品种,随着肉羊产业的发展,引种成为人们的必然选择。但目前引种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并且重复引种,造成了较大的浪费。国家应制定科学的引种规划,通过宏观管理使引种走向健康的发展道路。引种应首先遵循生态条件相似性原则,即注意引入地区的自然生态条件与该品种原产地的自然生态条件相似或差异不大,引种才容易成功,并能较好地发挥生产潜力;其次是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原则,即引种还要考虑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特别要考虑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

2.大力支持肉羊良种的选育。肉羊良种繁育在肉羊产业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可通过引进国外优良品种,改进本地品种,培育适合我国的肉羊新品种、新品系。对引进的优良种羊在纯繁选育的基础上通过生物技术(同期发情、胚胎移植等)快速扩繁种羊群,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优良的种羊,同时结合良种繁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冷冻精液配种技术等改良本地绵羊、山羊,提高其产肉量,改变目前养羊业中存在的良种化程度低、生产水平低的局面,提高养羊业生产效益。广泛开展杂交优势利用,在优势产区二元及三元杂交生产肉羊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肉羊优势区域的生态条件和品种资源情况,筛选推广相对稳定优良的杂交组合。肉羊良种培育需要长时期的投入,一般企业难以支撑,因此政府对肉羊育种企业的扶持就成为其能否可持续的关键。

3.加强对现有种羊场的管理。为适应肉羊生产需求,应根据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尽快验收、整顿现有种羊场,颁发种畜生产许可证,建立良种登记制度,并要引进良种肉羊充实良种构成。新建种羊场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不同品种的种羊内部质量标准,凡不符合种羊质量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种羊场一律取消其种羊场资格,并加大对种羊管理力度,定期开展种羊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确保种羊的质量。对合格种羊场要强化其种羊质量的管理,按照种羊质量标准做好选种、选育工作,杜绝劣质种羊上市,确保为养殖户提供合格种羊。

4.进一步加强肉羊良种推广工作。在国家扶持肉羊产业的发展政策中,良种补贴政策是反映最好的政策,地方政府和养殖场户强烈呼吁加大补贴的范围、力度、方式和完善相关的措施。如在肉羊主产区增加补贴的数量和力度,将补贴的范围扩大到非主产区,在主产区进一步加大对人工授精的补贴力度,通过支持养羊合作社来提高种羊利用率,进一步完善种公羊的鉴定、采购、分配程序和公开透明度等。

5.保护、开发和利用地方肉羊品种资源。我国拥有较多的肉羊品种资源,有些品种资源虽然群体较小,但有很多特殊性,政府应通过专家审定,启动肉羊品种资源保护计划,并在保护中加以开发和利用。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并给予持续性的资金支持。国家和省级政府应制定品种繁育的战略规划,大力支持国内地方肉羊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利用,鼓励和支持优良新品种和新品系的培育。

三、通过营养标准的制定和推广,提高肉羊饲养的科学化水平

1.加快制定和推广肉羊饲养标准和常规饲料的营养参数。国家现代肉羊产业技术体系已经得到2050千克体重肉羊对能量、蛋白、矿物质的需要,测定了大量单一饲料样品,数据库的建立已经开始。“十二五”期间将出版我国自己的肉羊饲养标准,为饲料的配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政府应该通过其他公益性项目,进一步扩大各种饲草料的营养参数的测定,根据各地不同羊的品种、不同生产阶段、不同养殖方式的营养需要量以及饲料配方,并加以推广。

2.进一步提高肉羊舍饲半舍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为改善牧区因超载过牧恶化的生态环境,增加农牧民收入,应在稳定养殖数量基础上,依靠科技进步,推广舍饲半舍饲养殖,提高生产性能。根据草场面积、草场生产力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载畜量,达到草畜平衡,使草地真正发挥生态和经济双重功能。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强对实行舍饲半舍饲的饲养规模较大的养殖户在饲养设施设备建设方面的补贴力度,通过典型示范,证明舍饲或半舍饲既可以增加羊的饲养量,又可以增加农牧民收入。

3.推广异地育肥的肉羊养殖模式。为解决禁牧后舍饲养殖成本增加的矛盾,可在农牧交错带推广牧区放牧繁育、农区舍饲育肥的模式,充分利用牧区放牧繁育低成本的优势,将繁育羔羊断奶后转往农区强度育肥。这样一方面可以缓解牧区草场的生态压力,另一方面又可利用羔羊早期生长发育快、饲料报酬高的优势,提高肉羊养殖的经济效益。这种异地育肥方式在河北、山东、山西等省已被证明是一种成功的区域间优势互补、协调组织羊肉生产的养殖模式。但在异地育肥中需要政府解决的最大问题是肉羊的检疫与防疫,目前处于失控状态。

4.加强饲料生产与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饲草料是养羊业的基础,饲草料均衡供应体系是发展现代肉羊产业的物质保障。在肉羊生产向舍饲和半舍饲发展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建立专用饲料作物基地,大力推广氨化等粗饲料加工调制技术,开发专用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改变传统饲料结构。在牧区、半农半牧区推广草地改良、人工种草和草田轮作方式。加快建立现代草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推动草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疫病防控,为肉羊标准化规模经营保驾护航

1.通过政策支持,扭转羊疫苗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的局面。相对于兽医药企业的规模经营和其他大畜种的疫苗需求来说,羊的疫苗需求量相对较小并且分散。因此,政府应该对某些羊的疫苗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以调动动物生物制品企业生产羊用疫苗的积极性,满足市场对羊用疫苗的需求,从而为羊病预防和控制提供保证。

2.加大羊病科研投入,加快检测试剂的研发和推广。羊病的基础性研究属于国家公益性事业,政府部门应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加快对肉羊产业危害严重疾病的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研制相应的抗原、抗体检测试剂盒,推广试剂盒的临床应用,为羊病的快速诊断和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以及免疫程序的制定提供有效便捷的工具。

3.区别制定疫病综合防控技术规范,减少肉羊疫病发生和流行。我国各地自然环境差别较大,各地的饲草料条件和饲养模式不同,因而需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差别的疫病综合防控技术规范,使得肉羊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更加有的放矢。

4.提高政府扑杀补贴标准,净化危害较为严重的疫病。国内外的疫病防控经验表明,要有效控制一种疫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而提高动物扑杀补贴标准,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发病动物和带毒(菌)动物是净化烈性、高度危害性传染病的必要条件。因此,建议政府提高肉羊扑杀补贴标准,为控制、净化严重危害肉羊产业发展的疾病提供资金支持。

5.增加基层兽医防疫人员数量,提高基层兽医防疫人员业务素质。基层兽医工作者,尤其是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和羊场兽医技术人员是肉羊疾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其数量的增加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为预防和控制羊病提供了人力保障和技术储备。因此,建议增加农村和羊场兽医防疫人员数量,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其疫病防控的业务素质,为肉羊产业疫病防控提供人员储备和基础支撑。

五、规范整顿肉羊屠宰加工业,提升羊肉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1.立即出台肉羊定点屠宰的法规,加强对肉羊屠宰加工业管理和宏观调控。建议国家立即出台肉羊定点屠宰法规,并对建立肉羊屠宰加工企业的条件和标准提出严格和明确的要求,应坚决制止除农牧民自食以外的私屠滥宰。这是我国肉羊屠宰加工业走向标准化规模经营最基本的制度条件。在肉羊屠宰加工市场上,一方面,工厂化屠宰没有全面实施,另一方面,绝大部分肉羊屠宰生产能力利用严重不足,很多屠宰企业生产能力利用只有20%30%,甚至有些大型肉羊屠宰企业常年停工。因此,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出台肉羊集中屠宰的法规,同时省市等地方政府要对肉羊屠宰加工企业的数量、布局、屠宰加工能力进行宏观调控。既要避免贪大求洋,又要防止过度竞争,对某些加工能力严重过剩、企业数量过多的地区,应采取限制新的屠宰企业建立,淘汰落后小企业,促进已有企业合作、兼并、重组等措施。

2.制定和修订肉羊屠宰与加工标准。加强肉羊屠宰骨、血和内脏等副产物加工相关标准的制定,对传统特色羊肉制品的加工技术规范等进行制定和完善,制定适用于新型加工技术与生产方式配套的标准体系,对新型羊肉制品配套的加工技术规范进行制定,对宰前运输、流通等环节的标准进行制定和完善,建立从养殖、运输、屠宰、分割、加工到销售全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可追溯体系。

3.引导适宜性高的优良品质选育。根据目前已经开展的羊肉加工适宜性评价试验和其他相关的品种选育试验,从加工适宜性的角度,引导企业选择适宜烧烤、熏制、制肠等不同用途的肉羊品种进行集中饲养育肥,通过统一品种、饲养方式等前期因素,使屠宰加工企业获得均一稳定的羊肉原料,增加原料的标准化程度,为后续的屠宰、分级、加工等环节标准化奠定基础。

4.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化加工工艺。通过开展羊肉小型加工作坊的标准化研究,在低投入的基础上,引导小型的加工作坊进行标准化改造,提高其产品质量,增加附加值;推动传统羊肉制品的工程化,使许多有中国特色的羊肉制品能按照标准化的生产加工模式进行批量工业化生产,使传统羊肉制品的产品品质更加均一稳定,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加强肉羊屠宰与加工标准信息的收集和研究,运用标准化原理,对产前、产中、产后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5.实施标准化改造与升级工程。加快整合手工作坊和半机械化的小型屠宰厂(场),应用现代化的屠宰工艺技术,促进屠宰企业的标准化改造与升级。按照我国肉羊优势区域布局和羊肉工业发展的要求,促进屠宰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对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藏运输、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进行标准化改造,并建立羊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成ISO9000认证;对具备较好基础的定点屠宰厂(场),引导其通过ISO22000认证,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为羊肉质量安全提供技术和管理保障。

6.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性。我国羊肉加工业的管理涉及农业、畜牧、食品、轻工、工商、卫生、质检等行业,没有统一的管理部门,各行业间既互相交叉、存在重复管理现象,又相互脱节、责权利难以界定。要解决这一问题,须建立从养殖、屠宰、精深加工、批发零售到餐饮消费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切实履行好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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